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样板 业务简介 根据《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相关权利人需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登记申请,经审查登记后方可享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一、登记流程 1. 以公司名义登记提供盖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以个人名义登记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 2.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 3.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复制件或者图样,并附上简要说明; 4. 布图设计在申请日之前已投入商业利用的,申请登记时应当提交4件含有该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样品。 5. 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布图设计在申请日之前没有投入商业利用的,该布图设计登记申请可以有保密信息,其比例最多不得超过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总面积的50%。含有保密信息的图层的复制件或者图样页码编号及总页数应当与布图设计登记申请表中所填写的一致。布图设计登记申请有保密信息的,含有该保密信息的图层的复制件或者图样纸件应当置于在另一个保密文档袋中提交。除侵权诉讼或者行政处理程序需要外,任何人不得查阅或者复制该保密信息。 二、所需时间 当申请文件不存在形式缺陷时,自申请人提交文件后大约一个半月收到受理通知书,自申请人缴费成功后大约一个半月收到登记证书,整个周期约为二个月。 三、登记流程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后,未发现形式缺陷的,审查员发出受理通知书和缴费通知书;存在形式缺陷的,审查员发出受理通知书和补正通知书,申请人应按补正通知书上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补正材料,如果经补正已克服全部缺陷,则审查员发出缴费通知书。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登记的程序 四、登记费用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收费标准为4000元/幅。包含知识产权局收取的规费,含税统一报价。 申请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须知 依据《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申请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登记过程中,我们应该注意如下事项。 一、什么样的布图设计具有独创性? 要求保护的布图设计必须具有独创性,即该布图是创作者自己的智力劳动成果,并且在其创作时,该布图设计不是布图设计创作者和集成电路制造者中公认的常规设计。 受保护的由常规设计组成的布图设计,其组合作为整体同样应当具有独创性。 在这里,独创性评判的时间“创作时”为创作完成日;评判人为布图创作者和集成电路制造者;评判标准要视其是否是公认的常规设计。 特别应当指出的是布图设计仅保护根据网表设计出的布图,并不能延及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数字概念。同时,不登记不予保护。 二、谁能享有布图设计专有权? 中国的单位、个人或者其他组织创作的布图设计,依照条例享有布图设计专有权。 对于外国人,要区别对待:外国人创作的布图设计首先在中国境内投入商业利用的,依照条例享有布图设计专有权;未在中国首先投入利用的布图设计,必须在中国参加WTO之后,才能申请。 港、澳、台地 区的申请,按国内申请处理,但法人必须委托涉外代理机构办理。 根据条例规定,布图设计自其在世界任何地方首次商业利用之日起2年内,仍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登记申请。我国根据TRIPS协议,将这一专有权追溯到1999年10月1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布图设计的权利人采用推定原则,即认为凡是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来申请的,都视其是有权利的人。若出现问题,应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三、申请人应提交哪些文件和样品? 申请人应提交的文件和样品包括布图设计登记申请表;布图设计的复制件或图样;布图已投入商业使用的,应提交含有该布图的集成电路样品;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出现哪些问题申请将失败? 申请人未提交申请表,未提交复制件或图样,或者已投入商业利用未提交样品,或者与文件不一致;外国的申请在我国未参加WTO时提交;外国的申请以及港、澳、台的法人申请未按规定委托代理机构;首次商业利用日在申请日之前超过2年;创作日超过15年。 申请明显不属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难以确定属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表未写明申请人或地址、或集成电路名称、或商业利用日、创作日的;未使用中文的。 四、如何提交集成电路样品? 申请保护的布图设计在申请日前已投入商业利用的,应当在申请时提交4件含有该布图的集成电路样品,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所提交的4件集成电路样品要置于能保证其不受损坏的专用器具中,并附具填写好的国家知识产权局编制的统一表格;器具表面应当注明申请人姓名、申请号和集成电路名称;器具中的集成电路样品应当采用适当的方式固定,不得有损坏,并能够在干燥器中至少存放10年。 五、初步审查将审查哪些内容? 申请表中各项内容和手续的审查以及图纸或复制件审查均在初步审查之列。同时,还将审查提交的申请是否明显不符合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定义,即审查集成电路中是否具有以半导体材料为基片、至少具有一个有源元件的2个以上元件以及元件之间的互连线中部分或全部三维配置。另外,就要看申请保护的布图设计是否要求将保护延及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数字概念了。 六、何为撤销审查? 撤销审查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启动,而不是由社会公众启动。撤销的理由可有:登记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在世界任何地方首次利用日至申请日超过了2年;布图设计自创作完成时起已超过15年;不符合集成电路定义;不具有独创性;要求保护延伸至方法、思想;外国是非国际条约参加国,等等。 七、申请人应缴纳什么费用? 我国对申请人采取保护政策,收费标准在国际上属于较低的,这包括以下各种费用(指定标准): 布图设计登记费:1000元;布图设计登记证书印花税:5元;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100元;复审请求费:1000元;恢复请求费:1000元;延长费:300元;非自愿许可请求费:300元;非自愿许可使用费的裁决请求费:300元。申请人若面交,布图设计登记费与印花税1005元要一次付清,一旦审查通过即可颁发证书。这样,强化了受理条件,使后续流程加快。 八、如何启动恢复程序? 这需要权利人提交恢复请求书和有关正当理由的证明,并在2个月内,提交文件和缴费(1000元)。同时要消除造成权利丧失的原因,即未缴登记费和印花税应补缴或补齐,未答复或补正的应答复或补正。符合要求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审批通知书。 九、怎样办理著录项目变更? 权利人应提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著录项目变更书和证明文件或法律文书(涉外转让,必须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权利转移的,应当提交合同、证明文件或法律文书),并在1个月内缴费100元。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后发出审批通知书,并予以公告。 权利人在布图设计专有权保护期届满前,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放弃声明。已许可或出质的,该布图设计专有权人必须征得被许可人或质权人同意。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后,予以登记和公告。 十、谁来启动中止程序? 由启动专有权权属纠纷司法诉讼的当事人启动时,要提交请求书和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中止的期限为1年,期满未办理延长请求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自行恢复程序。 法院诉讼保全由法院启动,期限按裁定书规定,期满法院没有裁定继续保全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自行恢复程序。 十一、专有权的保护期限有多长?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内容包括全部或部分复制布图设计具有独创性的部分;将受保护的布图设计以及含有该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和含有该集成电路的物品投入商业利用。 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期限为10年;自登记申请之日或在世界任何地方首次投入商业利用之日起计算,以较前日期为准;布图设计自创作之日起15年(无论是否申请登记或商业利用)后,不再受本条例保护;生效日即为布图设计申请日。 |